首页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七章 其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第十七节 捐赠外汇业务 第一百五十条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一百五十条 第七章 其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第十七节 捐赠外汇业务 第一百五十条 县级以上(含)国家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不登记和免予社团登记的部分团体接受或向境外捐赠,应凭申请书在银行办理外汇收支手续。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