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五章 保险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第十一节 保险外汇收支 第一百一十七条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五章 保险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第十一节 保险外汇收支 第一百一十七条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之间的保险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