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业绩配额的管理 第十九条 业绩配额按各地方和中央企业上一配额年度纺织品出口业绩进行分配,分为对设限国家配额纺织品的出口业绩和对全球非配额纺织品的出口业绩两部分。 第二十条 对设限国家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配额 第二十一条 对全球非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配额 第二十二条 业绩配额的来源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