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四章 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 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 各级预算单位在年度终了,按规定将本年拨入纳税服务经费和本年支出纳税服务经费,在纳税服务经费中归集;若有结转或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