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标注标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