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粮食部门应当建立各有侧重、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协同配合、结果共享的监测机制,明晰各层级重点监测品种、监测项目、监测区域等内容,避免出现重复监测和监测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