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监测计划 第九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国家级年度监测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全面监测或者重点监测,监测方式可采取就地监测或者异地监测。 第十条 监测计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事项: 第十一条 收购监测的品种重点是新收获小麦、稻谷、玉米、大豆、花生、油菜籽、葵花籽等。重点监测出糙率、容重、完整粒率、含油率(量)等常规质量指标,蛋白质、脂肪等营养品质指标… 第十二条 粮食部门应当建立各有侧重、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协同配合、结果共享的监测机制,明晰各层级重点监测品种、监测项目、监测区域等内容,避免出现重复监测和监测盲区。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