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收购监测的品种重点是新收获小麦、稻谷、玉米、大豆、花生、油菜籽、葵花籽等。重点监测出糙率、容重、完整粒率、含油率(量)等常规质量指标,蛋白质、脂肪等营养品质指标,面筋含量、稳定时间等加工品质指标,食味评分、直链淀粉等食用品质指标,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对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以及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等区域种植的粮油品种,可增加监测密度,实施连续监测。

库存监测重点监测水分、杂质、容重、出糙率、不完善粒、酸价、过氧化值等常规质量指标,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等储存品质指标,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对于监测发现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库存粮油,应实施连续监测。

应急监测、专项监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