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国税控收款机应用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与规范税控收款机产品的生产与市场管理,保障和监督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