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50年) 第三章 企业对内对外关系 第二十四条 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5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企业对内对外关系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健全其会计制度,备具必要的账簿表册及凭证(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东北内蒙及新疆暂以当地货币计算)。每年至少办理决算一次。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