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1988年) 第三章 权利与责任 第十五条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1988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权利与责任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审计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控告、检举、揭发摊派行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