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五章 矿山救援一般规定 第六节 灾区探察 第六十八条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六十八条 第五章 矿山救援一般规定 第六节 灾区探察 第六十八条 矿山救援队在进行灾区探察前,应当了解矿井巷道布置等基本情况,确认灾区是否切断电源,明确探察任务、具体计划和注意事项,制定遇有撤退路线被堵等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检查氧气呼吸器和所需装备仪器,做好充分准备。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