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2009年) 第六章 延续、变更和补发 第二十八条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2009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延续、变更和补发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产品名称的,提交以下材料: 变更申请表、并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 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变更后的产品注册商标。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