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200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申请变更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提交以下材料:

变更申请表。

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属于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