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2024年) 第九章 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2024年) 第四十三条 第九章 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三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检验技术能力比对工作。应具备营养健康监测评估人体生化指标和食物成分理化指标相关的实验室检测能力。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