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 逾期未办理核发换证手续的,不得继续从事电视剧制片工作。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