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条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条 申请换证时应填写《电视剧制片人换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三年来电视剧制片业务工作报告。 行业主管单位对申请人三年业务工作的考评鉴定。 三年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