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六章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 第四十一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依法及时公布下列主要信息: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在本部门网站及时公布并允许下载下列信息: 第四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公益服务的原则,推动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 第四十四条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第四十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任一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向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提供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信息,以及双…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