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第三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 (五)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五) 第三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 (五) 其他危害发电、变电设施的行为。 (四)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