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三节 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五条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三节 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五条 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已通过电能量市场机制完全实现系统调峰功能的,原则上不再设置与现货市场并行的调峰辅助服务品种。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