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三节 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四条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三节 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四条 现货市场起步阶段,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可单独出清;具备条件时,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第三节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