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二节 代理购电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三条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二节 代理购电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三条 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