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
组织电力现货交易,负责安全校核、市场监测和风险防控,按照调度规程实施电力调度,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保障电力市场正常运行。
按规则建设、运行和维护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
按照信息披露和报送等有关规定披露和提供电网运行的相关信息,提供支撑市场化交易以及市场服务所需的相关数据,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有关规定与电力交易机构进行数据交互,承担保密义务。
配合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市场分析和运营监控,履行相应市场风险防范职责,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干预,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规则规定实施的市场干预予以免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