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电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

按照规则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交易,签订和履行电力交易合同,暂时无法直接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中参与批发电能量交易的用户,可以按照规则进行跨省跨区购电和省内购电。

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线损电费、系统运行费(含辅助服务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市场信息,获得电力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并承担保密义务。

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遵守电力需求侧管理等相关规定,提供承诺的需求响应服务。

按规定支付电费,在规定时间内可对结算结果提出异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