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电力现货市场中远期建设主要任务:

持续完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时空价格信号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互动、高效衔接,促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充裕。

推动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退出、交易品种、交易时序、交易执行结算等规则体系和技术标准,加强国家市场、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间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

不断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范围,形成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