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节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二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节 建设路径 第八条 近期推进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建设,以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逐步推动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融合。 第九条 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主要任务: 第十条 电力现货市场中远期建设主要任务: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