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八章 市场结算 第一节 市场结算管理 第八十五条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八十五条 第八章 市场结算 第一节 市场结算管理 第八十五条 现货市场可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每日对已执行的成交结果进行清分计算,以自然月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并开展电费结算。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