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三节 电费结算 第四十七条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三节 电费结算 第四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允许电网企业使用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非现金方式与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并在购售电合同中明确采取买方付息等方式承担资金成本和兑付风险,以及使用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发电企业电费的范围和比例等。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