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二节 结算依据编制与发布 第三十九条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二节 结算依据编制与发布 第三十九条 结算依据(核对版)确认后,电力交易机构应于每月第8个工作日前向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发布上月正式结算依据。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