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四、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四、 四、 更新与调整 (十一) 构建更新调整机制。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更新调整应依据“三线一单”相关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 (十二) 开展动态更新的基本要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期间,上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新要求的,以及因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调整,“三线一单”生态… (十三) 组织定期调整的基本程序。原则上,每五年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调整。生态环境部在“十四五”后的国家五年规划发布年组织开展调整工作。省… (十)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