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第五条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绩效评价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财政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绩效评价工作部署、绩效评价结果评定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工作部署对本省试点区域进行初评价。试点区域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工作部署进行自评价。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