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19年) 第七章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19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 第三十二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植物损害鉴定。包括鉴定藻类、地衣类、苔藓类、蕨类、裸子、被子等植物及植物制品物种及其濒危与保护等级、年龄、原生地;鉴定外来植物物种及入侵种;确定植… 第三十三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动物损害鉴定。包括鉴定哺乳纲、鸟纲、两栖纲、爬行纲、鱼类(圆口纲、盾皮鱼纲、软骨鱼纲、辐鳍鱼纲、棘鱼纲、肉鳍鱼纲等)、棘皮动物、昆虫纲、多足纲、软… 第三十四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微生物损害鉴定。包括确定食用菌、药用菌及其他真菌类等大型真菌物种及其濒危与保护等级;鉴定微生物损害的时间、类型、范围和程度,判定毁林、滥采等生态破… 第三十五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森林类型与保护级别,确定森林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与基线水平,确定森林生态系统损害的时间、类型(如指示性生物、栖息地、… 第三十六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草原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草原类型与保护级别;确定草原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与基线水平,确定草原生态系统损害(如指示性生物、栖息地、土壤、地下水… 第三十七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湿地类型与保护级别,确定湿地生态系统(河流、湖泊除外)损害评价指标和基线水平,确定湿地生态系统损害的时间、类型(如地… 第三十八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荒漠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荒漠性质及类别,确定荒漠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和基线水平,确定荒漠生态系统损害的时间、类型(如土壤、地下水、指示性生物… 第三十九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海洋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海洋类型与保护级别,确定海洋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和基线水平,确定海洋生态系统损害的时间、类型(如海洋生物、渔业资源、… 第四十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河流、湖泊类型及保护级别,确定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和基线水平,确定河流、湖泊、入海河口生态系统损害的… 第四十一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冻原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冻原性质及类别,确定冻原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和基线水平,确定冻原生态系统损害的时间、类型(如土壤、永冻层、冰川、地表… 第四十二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农田性质及类别,确定农田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和基线水平,确定农田生态系统损害的时间、类型(如农田种植物、土壤、地下水… 第四十三条 生态破坏行为致城市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包括确定城市生态系统损害评价指标和基线水平,确定城市生态系统损害的时间、类型(如生物、城市景观、土壤、地下水等损害)、范围和… 第四十四条 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包括采矿引发的地貌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及隐患的规模、类型、危害,制定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