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年) 第三章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第二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可以将其环境信息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或者通过公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