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 第九条 无偿资助额度或贷款贴息比例,由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年度项目指南确定。 第十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