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钻孔的各项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钻孔施工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并加固钻机硐室,保证正常的工作条件。
钻机安装牢固。钻孔首先下好孔口管,并进行耐压试验。在正式施工前,安装孔口安全闸阀,以保证控制放水。安全闸阀的抗压能力大于最大水压。在揭露含水层前,安装好孔口防喷装置。
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
进行连通试验,不得选用污染水源的示踪剂。
对于停用或者报废的钻孔,及时封堵,并提交封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