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五章 救援指挥 第七百六十四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七百六十四条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五章 救援指挥 第七百六十四条 矿山救护队在救援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带队指挥员有权作出撤出危险区域的决定,并及时报告井下基地及救援指挥部。 第七百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