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煤矿建设、生产期间采用下料孔向井下输送砂石料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下料孔终孔位置应当设置在不透水的稳定岩层内,与已有巷道及钻孔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

下料孔偏斜率不得大于1‰。

下料孔必须设置内外套管,外管与钻孔孔壁间应当使用水泥浆固管。

揭露下料孔前应当按照规定探放水,发现涌水应当采取注浆堵水措施。

定期检查内管的磨损情况,发现破损,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