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六章 职业健康监护 第七百二十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七百二十条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六章 职业健康监护 第七百二十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第六章 目录 第七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