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编 露天煤矿 第八章 电气 第四节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节 第四编 露天煤矿 第八章 电气 第四节 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第六百六十七条 高压配电线路应当装设过负荷、短路和漏电保护;低压配电线路应当装设过负荷、短路和单相接地(漏电)保护;高压电动机应当装设短路、过负荷、漏电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 第六百六十八条 变(配)电设施、油库、爆炸物品库、高大或者易受雷击的建筑,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每年雨季前检验1次。 第六百六十九条 电气保护检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六百七十条 采场必须选用户外型电气设备,所有高、低压电气设备裸露导电体必须有安全防护。 第六百七十一条 变电所(站)的各种继电保护装置每2年至少做1次试验。 第六百七十二条 变电所开关跳闸后,应当立即报告调度人员,经查询,可以试送1次;若仍跳闸,不得强行送电,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第六百七十三条 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百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