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编 露天煤矿 第六章 边坡 第一节 滑坡危险性鉴定 第六百三十五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六百三十五条 第四编 露天煤矿 第六章 边坡 第一节 滑坡危险性鉴定 第六百三十五条 出现滑坡征兆时,必须立即撤出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采取安全措施。 出现滑坡征兆或者发生滑坡的,应当进行专门的滑坡危险性鉴定与治理工程。 第六百三十四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