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十二章 电气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第四百八十八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百八十八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十二章 电气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第四百八十八条 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必须具有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者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第四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四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