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煤炭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第十三条 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煤炭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第十三条 煤炭出口企业凭配额批准文件,按照有关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向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煤炭出口许可证管理按照商务部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2001)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