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一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一条 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单位除执行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组织安全设施验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