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