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未能妥善保管深海资料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保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