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深海资料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海洋局答复意见,与申请人确定资料交付方式和资料使用要求,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交付。在交付资料的同时,申请人与深海资料管理机构签订资料接收与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