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证由正文和附页组成。

许可证应载明许可证编号、登记名称、许可类别、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许可证使用规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