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1.7

9.1.7 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

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相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全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符合撤销条件,且不存在新增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方可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但还存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情形的,本所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