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1.6

9.1.6 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

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其中一项退市风

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撤销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

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经本所审核同意的,不再适用该情形对

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公司须符合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且不存在新

增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方可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还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的,本所根据本章第八节的规定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