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7.2.4

7.2.4 上市公司应当持续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的赎回

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应当在预计赎回条件

触发日的五个交易日前至少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当日决定是否

赎回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的,还应

当在满足赎回条件后每五个交易日至少发布一次赎回提示性公

告,并在赎回期结束后公告赎回结果及其影响;决定不行使赎回

权的,公司应当公告不赎回的具体原因。